【院舍照顧及社區照顧津貼知多啲】


長者安老院舍照顧津貼

1. 入住安老院的基本綜援金額  HKD$7,175/月
  1.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 及
  2. 資產不超過$54,000,包括銀行戶口儲款、定期、股票、黃金等;及
  3. 沒有物業;及
  4. 在申請日前如離港不超過90天(不論連續或間斷)亦視為符合居港一年的規定。


2. 基本綜援金額 + 普通傷殘津貼  HKD$8,055/月

除符合上述基本綜援金額條件,亦需:
  • 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證明為嚴重殘疾;及
  • 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6個月。


3. 基本綜援金額 + 高額傷殘津貼  HKD$10,150/月

除符合上述基本綜援金額條件,亦需:
  • 除要符合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還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證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及
  • 並沒有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約院舍及參與不同買位計劃院舍的資助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的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特別膳食津貼  HKD$1,325/月
     只限綜緩受助人申請


尿片  實報實銷
     ​只限綜緩受助人申請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
  • 在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缺損,並正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及/或院舍照顧服務,而尚未接受任何院舍照顧服務或資助社區照顧服務的長者。
  • 按長者的家庭住戶收入,定有六個共同付款級別,分別為服務組合價值的5% 、8%、 12%、 16%、 25%及40%。
  • 長者可按其需要,選擇最高及最低社區券面值之間的任何面值購買服務組合(2025-26年度社區券價值的最高及最低面值分別為每月10,664元及4,459元)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 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年滿60歲;及
  • 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業主;及
  • 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均居住在申請物業*; 及
  • 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長者生活津貼或符合以下入息及資產限額
  • 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港元$80,000